關於生命禮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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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教對於生死

不論如何準備,當摯愛的親人往生時,總是覺得千頭萬緒。一般家屬多半順從古老的習俗,少數的人雖有心想把往生者的後事,辦得隆重莊嚴,卻不知從何著手。然而絕對多數的喪葬儀式,除了盡可能在表面排場喧鬧,實際上並沒有給予亡者應有的尊嚴,也不能給予生者適當的安慰。

在臨終前,應找到找專業諮詢,或有預立遺囑,會比較容易。無論如何,面臨死亡,除了對於失去至親的不捨及不習慣,也會在手往生者所前往的,正在面臨的世界,希望能為他盡一份心力。尊重這份心意,照顧自己的悲傷,同時,運用智慧,找到合宜的方式,而不必要勉強自己接受所謂傳統的習俗,避免帶來被剝削或利用的二次傷害。禮儀公司的專業,在於提供訊之時,秉持著感同身受的心情,協助家屬渡過這段時間;絕不是強勢要求主導治喪過程。

關於助念

「助念」是佛教特有的一種善終儀式,請別人幫助亡者念佛,用念佛的功德,送亡者在人生的旅途上,走完最後的一程。讓他安安樂樂,自由自在,往生佛國。這樣無論對生者、對亡者,兩者皆得安樂。

在人臨命終八至十二小時內,是決定上升或下墮的最重要關鍵時刻。此時,亡者神識(靈魂)正要脫離肉體,會感受到如生龜脫殼般的痛苦,在四大分離、身心眾苦交煎、恐懼迷惑的狀態下,單靠亡者一個人,很難掌握心念念佛。

因此,應在此時亡者尚有聽覺時,禮請佛教大德,為其開導,放下「執著」(放下世間的一切),給予「希望」(祈願往生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),並且讓他有所「依」(帶領家人,在其身旁唱誦佛號),令其眼觀佛像、耳聞佛號、心念淨土,便能助其提起「正念」,一心念持佛號,莊嚴且安詳地往生極樂世界,永不再受生死輪迴之苦,得到生命最圓滿安樂的歸宿。

助念方式,依其捨報(死亡)時間及性質之不同,可分為三種:

(1) 死亡前即開始之助念

(2) 死亡後進行之助念(八小時至十二小時)

(3) 中陰期間的助念(死亡後三天半之後至四十九天之間)

臨終前後的注意事項
『臨終前』

相片:
・生活上點滴,平時多收集相冊作為日後紀念

・半身正面彩色照(放大 12 吋)以備喪禮懸掛

・生平記錄:出生年月日,出生地,家族成員、就學經過、就業經過、成長、專長等。

在能說話時先交代遺囑:

・留給家人的座右銘、教導期望等。可以錄音、錄影、寫信等方法保留。

・財產分配或債務等之處理交代。

臨終時穿著衣服準備:

・整潔的內外衣褲各 1 套(依病人的喜好準備),及紙尿褲(避免弄髒衣服),以備臨終時換上,如要冰入冰櫃,可多準備一套,以備入殮時更換。(可與禮儀公司討論)

・高齡者可準備壽衣(傳統習俗)

『臨終時(依個別宗教需要準備)』

佛教

・準備唸佛機,耳聞佛音,親友來時,可引導在旁,協助唸佛。

・先給予短暫開示,語句盡量簡短切要(包括肯定他的一生、承諾家屬會過得很好、提醒他往光明的前方走),之後陪同病患持續唸佛號(阿彌陀佛)。

・更衣:可於臨終前換好衣服,或往生後助念 8 小時之後,再更衣。

一般民間信仰

・「有穿什麼得什麼」之說,所以衣服在往生前先穿好。

・把口袋縫起來(可留給子孫更多)。

・手尾錢:在病患手中或口袋放錢(裝紅包袋中),送冰櫃前記得拿起來,日後分給孫子。

基督教、天主教

・臨終彌留時,除親人隨伺在旁,可邀請教會牧師或神父、修女前來(親友可代替)給予禱告、安慰、唱詩歌,在病人耳邊細語,請他放心。祈求主保佑到最後一刻,牽他的手,抱他走天路。

『臨終後』

佛教

・深信往生後 8 小時,神識尚未離開肉體,這時碰觸或哭泣,會加深不捨或痛苦,家人陪同念佛號。

・蓋上往生被。

・病患過世後可送到醫院附屬的太平間助念8小時。

基督教及天主教

・宣布過世的時間後,牧師再次帶領家屬做慰禱

・家屬與護理人員一起用溫水擦澡,穿上乾淨衣物 

『在醫院過世』

・準備身份證,申請死亡證明書。如需住院證明,則申請乙種診斷書。

・遺體運送流程:由醫院太平間人員簽收後交給家屬。

・遺體送至殯儀館。

『在家裡過世』

・準備一份證明疾病末期的乙種診斷書,以便給開立死亡診斷書的醫師參考。

・紀錄往生時間。

・上班時間聯絡衛生所醫師,或附近診所醫師,至家中相驗,開立死亡診斷證明書。

・往生者死亡證明書:大約需要 10 份;診斷書:依個人保險項目而定

『喪葬事宜』

・何時著手聯絡葬儀社 : 越早準備愈好,可以比較多家葬儀社

・提供遺體處理規費及內容

『患者往生後,辦理各項事宜所需證件一覽表』

・往生者死亡證明書(大約需要 10-15 份)可多留幾份影印本備用:

・終止每一存款戶頭 (  1 份 )

・終止每一保險並申請受益人給付 ( 1 份 )

・戶政事務所-辦理除戶/死亡證明( 1 份 )

・殯儀館進館使用 ( 1 份 )

・土(火)葬許可申請 ( 1份 )

・靈骨塔使用 ( 1份 )

・公墓使用 (1份)

・往生者除戶籍謄本:

・靈骨塔、公墓使用-­證明本市使用 ( 1 份 )

・保險給付 ( 1 份 )

・地政事務所-不動產更名 ( 1 份 )

・國稅局-­遺產更名(1份)

・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:

・殯儀館進館使用

・土(火)葬許可申請

・靈骨塔使用

・國稅局

・訃文-­家屬向工作單位請假 ( 1 份 )

居喪期間的習俗與禁忌

台灣傳統的喪俗禮儀十分繁多,當家中有親屬往生時,出殯前、後都有許多日常生活需注意的事項,其中出殯前包括:佩帶孝誌,依男左女右佩帶,守喪期間,家屬均穿著素色,如白色、黑色或灰色服飾,同時依傳統習俗,為父母、祖父母等長輩服喪,出殯前不理髮、不刮鬍、不擦粉或裝扮。凡佩帶孝誌不進寺廟、不進其他親友家裡,以免為別人帶來晦氣。

如果需要外出辦事,孝誌要暫時放置靈位旁或桌上,親友前來弔唁時孝眷要主動為親友點香,並向亡者稟報來者姓名,親友上香後家屬要主動答禮致謝。依據中式傳統喪俗,停靈期間早晚需拜飯,每天上午還要準備一臉盆乾淨清水供亡者梳洗。遺體如安置自宅家中應二十四小時守孝至出殯日,並依禁忌避免貓狗等小動物跳過遺體或棺木。

停靈期間直到出殯告別式之後,凡親友前來捻香祭拜。辭送時都不可說「再見」,以免不吉利,現在多半都是用「感恩」、「慢走」來表示敬意。

出殯後年節祭拜先人,都應提前一天舉行。萬一一年內家中有兩人先後不幸過世,通常會有「祭煞」或「祭三喪」儀式,就是希望不要再有第三次不幸的意思。當出殯後到百日間,如遇到親友的婚喪喜慶,依習俗均不可參加,禮金則可託人代送。

依照習俗居喪家屬一年內應避免進廟宇,出嫁的女兒則在百日內不入廟,但佛教因百無禁忌,佛寺並無限制。

(本文節錄自「新北市民眾生命禮儀手冊」)

往生後出殯前應注意事項

1.稟報家中神明及祖先,家人某某人因什麼原因逝世,服喪期間依禮節不便祭拜,待出殯圓滿後再恢復正常祭拜,稟告完將神明桌燈關閉,並且停止祭拜

2.請將家中的春聯撕除。

3.佩帶孝誌,以亡者的性別分來區分左右兩邊,男左女右,切勿佩帶錯誤,靈堂所在地內點,應將孝誌佩帶起來,離開靈堂時可把孝誌暫時放置靈桌上,切勿佩帶孝誌外出與人做接洽會面事宜,以免使人感到穢氣。

4.治喪期間,應穿著素色衣服,如白色、黑色或灰色,並禁進出聲色場所,停止所有愉樂活動,保持喪家應有悲傷氣份,直到喪禮結束。

5.依傳統習俗,為父母、祖父母等長輩服喪,在出殯前不剪髮,不刮鬍鬚,不化妝,以素容表達對親人逝世的悲痛。

6.治喪期間,不進寺廟,不祭拜神明菩薩,也不進其他親友家裡。

7.有親友親至靈堂弔唁,應由孝眷點香後遞交親友上香。祭拜時應向亡者秉報上香者姓名身分。親友上香畢,應恭敬接香並插香爐中後向來祭拜之親友答禮致謝。

除靈後各項儀節

除靈:

  1. 做過「滿七」(散飯)後(不論有否縮減做七⽇⼦)⼦孫拜供品後,即可以理髮修容,並感謝治喪親友。(泉州⼈是滿七成百⽇除靈,漳州⼈則是「三年」才除靈。

做百⽇(卒哭):

  1. 逝世當天算起⼀百⽇所做之祭祀,稱「做百⽇」。
    (⼀)⼦孫上墳獻花致敬(不必帶供品及⾦銀紙)
    (⼆)在家中廳堂神主前,祭拜供品(如除靈時的物品)
    (三)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⽇,即依男兒的⼈數加上長孫,由「百⽇」的⽇數扣除之;也有些地區的習俗則稱,做百⽇的天數,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。

做對年(⼩祥):

  1. 逝世⼀週年所做的祭祀,稱「做對年」,連閨年則提前⼀個⽉。⼦孫親友到墓地、家中或利⽤公共場所舉⾏追悼會,稱為「祭禮」(⼜稱⼩祥)。(對年可以舉⾏祭禮:在墓地或適當場所舉⾏。

合爐:

  1. 即把魂帛燒掉並將其名字寫在祖先牌位上,將爐灰取⼀⼩部份⾄祖先香爐中,叫「合爐」。
    合爐昔⽇在做滿三年時舉⾏,現今改為對年後選擇⼀吉⽇為之,有的甚⾄在「對年」當天⾏之。

培墓與掃墓:

  1. 親墳完墳後三年內要「培墓」,⼦孫須要備酒餚、三牲五果祭拜,第⼀年開墓頭要在清明前擇⼀⽇第⼆年在清明當天,第三年在清明後擇⼀天。

新忌:

  1. 即「逝世」後第⼆次逝世紀念⽇,此後年年此⽇做忌⽇。

撿⾦(撿骨)(洗骨):

  1. 葬後數年為之,末成年(或⼗六歲以下),不檢;「撿⾦」本篇⻄太平洋邊緣的幾個島嶼⺠族所特有現象。
    ⽬前政府推⾏「七年輪葬制度」及納骨堂塔,「撿⾦」、「進塔」之情形必是⾃然現象。
    通常三⼗歲以下五年就「撿⾦」,四⼗歲六年,五⼗歲以上六年,也有八年或八年以上才撿的例⼦。
關於家祭、公祭、瞻仰遺容

・家奠 ( 祭 ) 禮的開始

按事先或當場協調好的劇本演出。

・公奠 ( 祭 ) 禮的開始

確認靈車、抬棺車 、交通 ( 禮 ) 車、誦經車等是否報到。

・瞻仰 ( 視 ) 儀容

指揮工作人員將布幔掀起,以便家屬及來賓進入瞻仰 ( 視 ) 亡者儀容。接下來的大殮蓋棺、封釘、繞棺、發引 ( 註: 護送逝者邁向下一段里程 ) 等儀節禮儀師都需隨時在現場。

關於返主、撿骨、進塔

・土葬
國人傳統“入土為安”觀念,故葬禮均為土葬,代代沿襲大大增加葬地的面積。風水好、景觀優美、依山傍水的地方都被據為墓地。死人與活人爭地,是未來台灣人生存的隱憂。故傳統的土葬已不適用於現在的生活環境了,政府不斷的推廣火葬。

・火葬

台灣地狹人稠,所以火葬在台灣也十分盛行,政府也積極鼓勵火化,以節省土葬用地,進而改善民俗與節省喪葬費用,而火化完以後,家屬可將骨灰入罈,且擇日進行安葬或安於納骨塔中。

・環保自然葬

環保自然葬的概念在國外行之有年,當人死亡後,以火化的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,不過不立墓碑、不造墳墓,也不會放進靈骨塔,不做永久的設施,讓遺體回歸大地,避免環境破壞、節省土地資源,達到生態環境的永續發展。

環保葬又分為:樹葬、花葬、海葬、灑葬和植存,以自然景觀代替過去的墓碑和墓園,讓死亡不再只有哀傷的情緒,雖然沒有替逝者留下實體的實體居所,不過卻達到了「回歸大地」,也能減少傳統喪禮、祭拜造成的環境破壞。

關於返主、撿骨、進塔

靈柩安葬後由長孫捧著靈位牌隨宗教師返回自宅安置在「公媽桌」 ( 指擺在客廳最重要位置的長方形桌子 ) 。再由宗教師用鹽和米將屋內灑淨,並將左鄰右舍的紅紙條撕下來改貼淨符,返主安靈的程序即告完成。此外,若是採用火化的方式,長孫與宗教師再趕回火葬場與其他家屬會合撿骨。現代新式的火化爐大約一小時至一小時半即可撿骨,通常由火葬場的工作人員將遺骨集中,再由每一位家屬挾一塊靈骨放挾入骨灰罈中,再跟往生者稟告搬新厝 ( 家 ) 。
由長孫捧著骨灰罐與禮儀師一起搭車前往靈骨塔,到達目的地後請亡者下車,先將骨灰罐供在靈骨塔的祭拜大廳,再引導家屬拜地藏王菩薩、土地公後再拜亡者,然後再燒完金銀紙。在選定的吉時將骨灰罐安厝在骨灰櫃中,上鎖三拜後整個治喪過程即告完成。

後續關懷

有關後續服務的儀節詳述如下:

一、完墳

指新墳建造完成後由禮儀師選擇適合謝土的吉日良辰,並準備祭品、供品等酬謝后土及祭拜亡者。

二、 作百日

指死亡當天算起第一百天所做的祭祀活動。

(⼀)⼦孫上墳獻花致敬(不必帶供品及⾦銀紙)

(⼆)在家中廳堂神主前,祭拜供品(如除靈時的物品)

(三)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⽇,即依男兒的⼈數加上長孫,由「百⽇」的⽇數扣除之;也有些地區的習俗則稱,做百⽇的天數,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。

三、作對年

逝世⼀週年所做的祭祀,稱「做對年」,連閨年則提前⼀個⽉。⼦孫親友到墓地、家中或利⽤公共場所舉⾏追悼會,稱為「祭禮」(⼜稱⼩祥)。(對年可以舉⾏祭禮:在墓地或適當場所舉⾏。

四、合爐

指將紙製的靈位牌燒掉,將亡者的姓名及生、歿日期寫在祖先牌位上,並將爐內的香灰取一小撮放在祖先香爐中即告完成。


五、土葬撿金(撿骨)

早年從大陸渡海來台的先民在台亡故,若要回葬故鄉,勢必要花費大筆的金錢及人力才能將靈柩運返,因此採取變通的方式,先就地埋葬,數年後再撿骨帶回故鄉安葬。經過時代的變遷,現代大多改成撿骨後,進家族塔或是二次火化後寄存靈骨塔。

往出殯後應注意事項

1.打開神明桌燈,上香稟報家中神明祖先家人某某人後事已圓滿後,恢復正常祭拜。

2.修剪頭髮、指甲,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。

3.若有將牌位請回家中安位,需早晚上香、初一十五拜飯,至對年合爐為止。

4.家中有新亡尚未對年前,在一年內的節日需提前祭拜新亡(如:過年、清明、端午、中元、重陽等),節日當天在照常祭拜祖先。

5.第一年需準備蛋糕祭拜生日忌,第二年開始則祭拜忌日。

6.一年內不參加婚喪喜慶(禮到人不到)。

7.百日為逝世後的第一百天(逝世當天為第一天),可自行祭拜也可安排宗教師誦經。

8.對年為逝世後的一週年(以農曆為主,遇閏月也以滿12個月為對年),對年可自行祭拜也可安排宗教師誦經。

9.對年後則可擇日合爐,對年當天若適宜合爐,則可以同一天進行,若不適宜,需另行擇日。

佛教對於生死

不論如何準備,當摯愛的親人往生時,總是覺得千頭萬緒。一般家屬多半順從古老的習俗,少數的人雖有心想把往生者的後事,辦得隆重莊嚴,卻不知從何著手。然而絕對多數的喪葬儀式,除了盡可能在表面排場喧鬧,實際上並沒有給予亡者應有的尊嚴,也不能給予生者適當的安慰。

在臨終前,應找到找專業諮詢,或有預立遺囑,會比較容易。無論如何,面臨死亡,除了對於失去至親的不捨及不習慣,也會在手往生者所前往的,正在面臨的世界,希望能為他盡一份心力。尊重這份心意,照顧自己的悲傷,同時,運用智慧,找到合宜的方式,而不必要勉強自己接受所謂傳統的習俗,避免帶來被剝削或利用的二次傷害。禮儀公司的專業,在於提供訊之時,秉持著感同身受的心情,協助家屬渡過這段時間;絕不是強勢要求主導治喪過程。

『臨終前』

相片:
・生活上點滴,平時多收集相冊作為日後紀念

・半身正面彩色照(放大 12 吋)以備喪禮懸掛。

・生平記錄:出生年月日,出生地,家族成員、就學經過、就業經過、成長、專長等。

在能說話時先交代遺囑:

・留給家人的座右銘、教導期望等。可以錄音、錄影、寫信等方法保留。

・財產分配或債務等之處理交代。

臨終時穿著衣服準備:

・整潔的內外衣褲各 1 套(依病人的喜好準備),及紙尿褲(避免弄髒衣服),以備臨終時換上,如要冰入冰櫃,可多準備一套,以備入殮時更換。(可與禮儀公司討論)

・高齡者可準備壽衣(傳統習俗)

『臨終時(依個別宗教需要準備)』

佛教

・準備唸佛機,耳聞佛音,親友來時,可引導在旁,協助唸佛。

・先給予短暫開示,語句盡量簡短切要(包括肯定他的一生、承諾家屬會過得很好、提醒他往光明的前方走),之後陪同病患持續唸佛號(阿彌陀佛)。

・更衣:可於臨終前換好衣服,或往生後助念 8 小時之後,再更衣。

一般民間信仰

・「有穿什麼得什麼」之說,所以衣服在往生前先穿好。

・把口袋縫起來(可留給子孫更多)。

・手尾錢:在病患手中或口袋放錢(裝紅包袋中),送冰櫃前記得拿起來,日後分給孫子。

基督教、天主教

・臨終彌留時,除親人隨伺在旁,可邀請教會牧師或神父、修女前來(親友可代替)給予禱告、安慰、唱詩歌,在病人耳邊細語,請他放心。祈求主保佑到最後一刻,牽他的手,抱他走天路。

『臨終後』

佛教

・深信往生後 8 小時,神識尚未離開肉體,這時碰觸或哭泣,會加深不捨或痛苦,家人陪同念佛號。

・蓋上往生被。

・病患過世後可送到醫院附屬的太平間助念8小時。

基督教及天主教

・宣布過世的時間後,牧師再次帶領家屬做慰禱

・家屬與護理人員一起用溫水擦澡,穿上乾淨衣物 

『在醫院過世』

・準備身份證,申請死亡證明書。如需住院證明,則申請乙種診斷書。

・遺體運送流程:由醫院太平間人員簽收後交給家屬。

・遺體送至殯儀館。

『在家裡過世』

・準備一份證明疾病末期的乙種診斷書,以便給開立死亡診斷書的醫師參考。

・紀錄往生時間。

・上班時間聯絡衛生所醫師,或附近診所醫師,至家中相驗,開立死亡診斷證明書。

・往生者死亡證明書:大約需要 10 份;診斷書:依個人保險項目而定

『喪葬事宜』

・何時著手聯絡葬儀社 : 越早準備愈好,可以比較多家葬儀社

・提供遺體處理規費及內容

『患者往生後,辦理各項事宜所需證件一覽表』

・往生者死亡證明書(大約需要 10-15 份)可多留幾份影印本備用:

・終止每一存款戶頭 (  1 份 )

・終止每一保險並申請受益人給付 ( 1 份 )

・戶政事務所-辦理除戶/死亡證明( 1 份 )

・殯儀館進館使用 ( 1 份 )

・土(火)葬許可申請 ( 1份 )

・靈骨塔使用 ( 1份 )

・公墓使用 (1份)

・往生者除戶籍謄本:

・靈骨塔、公墓使用-­證明本市使用 ( 1 份 )

・保險給付 ( 1 份 )

・地政事務所-不動產更名 ( 1 份 )

・國稅局-­遺產更名(1份)

・申請人身份證及印章:

・殯儀館進館使用

・土(火)葬許可申請

・靈骨塔使用

・國稅局

・訃文-­家屬向工作單位請假 ( 1 份 )

1.

稟報家中神明及祖先,家人某某人因什麼原因逝世,服喪期間依禮節不便祭拜,待出殯圓滿後再恢復正常祭拜,稟告完將神明桌燈關閉,並且停止祭拜

2.

請將家中的春聯撕除。

3.

佩帶孝誌,以亡者的性別分來區分左右兩邊,男左女右,切勿佩帶錯誤,靈堂所在地內點,應將孝誌佩帶起來,離開靈堂時可把孝誌暫時放置靈桌上,切勿佩帶孝誌外出與人做接洽會面事宜,以免使人感到穢氣。

4.

治喪期間,應穿著素色衣服,如白色、黑色或灰色,並禁進出聲色場所,停止所有愉樂活動,保持喪家應有悲傷氣份,直到喪禮結束。

5.

依傳統習俗,為父母、祖父母等長輩服喪,在出殯前不剪髮,不刮鬍鬚,不化妝,以素容表達對親人逝世的悲痛。

6.

治喪期間,不進寺廟,不祭拜神明菩薩,也不進其他親友家裡。

7.

有親友親至靈堂弔唁,應由孝眷點香後遞交親友上香。祭拜時應向亡者秉報上香者姓名身分。親友上香畢,應恭敬接香並插香爐中後向來祭拜之親友答禮致謝。

「助念」是佛教特有的一種善終儀式,請別人幫助亡者念佛,用念佛的功德,送亡者在人生的旅途上,走完最後的一程。讓他安安樂樂,自由自在,往生佛國。這樣無論對生者、對亡者,兩者皆得安樂。

在人臨命終八至十二小時內,是決定上升或下墮的最重要關鍵時刻。此時,亡者神識(靈魂)正要脫離肉體,會感受到如生龜脫殼般的痛苦,在四大分離、身心眾苦交煎、恐懼迷惑的狀態下,單靠亡者一個人,很難掌握心念念佛。

因此,應在此時亡者尚有聽覺時,禮請佛教大德,為其開導,放下「執著」(放下世間的一切),給予「希望」(祈願往生阿彌陀佛的極樂世界),並且讓他有所「依」(帶領家人,在其身旁唱誦佛號),令其眼觀佛像、耳聞佛號、心念淨土,便能助其提起「正念」,一心念持佛號,莊嚴且安詳地往生極樂世界,永不再受生死輪迴之苦,得到生命最圓滿安樂的歸宿。

助念方式,依其捨報(死亡)時間及性質之不同,可分為三種:

(1) 死亡前即開始之助念

(2) 死亡後進行之助念(八小時至十二小時)

(3) 中陰期間的助念(死亡後三天半之後至四十九天之間)

台灣傳統的喪俗禮儀十分繁多,當家中有親屬往生時,出殯前、後都有許多日常生活需注意的事項,其中出殯前包括:佩帶孝誌,依男左女右佩帶,守喪期間,家屬均穿著素色,如白色、黑色或灰色服飾,同時依傳統習俗,為父母、祖父母等長輩服喪,出殯前不理髮、不刮鬍、不擦粉或裝扮。凡佩帶孝誌不進寺廟、不進其他親友家裡,以免為別人帶來晦氣。

如果需要外出辦事,孝誌要暫時放置靈位旁或桌上,親友前來弔唁時孝眷要主動為親友點香,並向亡者稟報來者姓名,親友上香後家屬要主動答禮致謝。依據中式傳統喪俗,停靈期間早晚需拜飯,每天上午還要準備一臉盆乾淨清水供亡者梳洗。遺體如安置自宅家中應二十四小時守孝至出殯日,並依禁忌避免貓狗等小動物跳過遺體或棺木。

停靈期間直到出殯告別式之後,凡親友前來捻香祭拜。辭送時都不可說「再見」,以免不吉利,現在多半都是用「感恩」、「慢走」來表示敬意。

出殯後年節祭拜先人,都應提前一天舉行。萬一一年內家中有兩人先後不幸過世,通常會有「祭煞」或「祭三喪」儀式,就是希望不要再有第三次不幸的意思。當出殯後到百日間,如遇到親友的婚喪喜慶,依習俗均不可參加,禮金則可託人代送。

依照習俗居喪家屬一年內應避免進廟宇,出嫁的女兒則在百日內不入廟,但佛教因百無禁忌,佛寺並無限制。

(本文節錄自「新北市民眾生命禮儀手冊」)

・移靈前兩個小時

禮儀師先檢查會場佈置是否需要再補強,然後再指揮工作人員將當天送來的輓聯、輓幛、花籃、花圈、罐頭塔擺放在適當的位置。

・移靈前一小時

確認司儀、喪儀 ( 禮生 ) 、宗教師、樂師 ( 團 ) 、棺木 ( 當天入殮者 ) 、扛夫是否到達。祭品、供品、庫錢、孝服、受禮桌檯布、簽名簿等用品是否擺放在定位。

・移靈前三十分

禮儀師請家屬著孝服,隨後由司儀及宗教師引導家屬前往殮房移靈。

關於家祭、公祭、瞻仰遺容

・家奠 ( 祭 ) 禮的開始

按事先或當場協調好的劇本演出。

・公奠 ( 祭 ) 禮的開始

確認靈車、 抬棺車 、交通 ( 禮 ) 車、誦經車等是否報到。


・瞻仰 ( 視 ) 儀容

指揮工作人員將布幔掀起,以便家屬及來賓進入瞻仰 ( 視 ) 亡者儀容。接下來的大殮蓋棺、封釘、繞棺、發引 ( 註: 護送逝者邁向下一段里程 ) 等儀節禮儀師都需隨時在現場。

・土葬
國人傳統“入土為安”觀念,故葬禮均為土葬,代代沿襲大大增加葬地的面積。風水好、景觀優美、依山傍水的地方都被據為墓地。死人與活人爭地,是未來台灣人生存的隱憂。故傳統的土葬已不適用於現在的生活環境了,政府不斷的推廣火葬。

・火葬

台灣地狹人稠,所以火葬在台灣也十分盛行,政府也積極鼓勵火化,以節省土葬用地,進而改善民俗與節省喪葬費用,而火化完以後,家屬可將骨灰入罈,且擇日進行安葬或安於納骨塔中。

・環保自然葬

環保自然葬的概念在國外行之有年,當人死亡後,以火化的方式將遺骸燒成骨灰,不過不立墓碑、不造墳墓,也不會放進靈骨塔,不做永久的設施,讓遺體回歸大地,避免環境破壞、節省土地資源,達到生態環境的永續發展。

環保葬又分為:樹葬花葬海葬灑葬植存,以自然景觀代替過去的墓碑和墓園,讓死亡不再只有哀傷的情緒,雖然沒有替逝者留下實體的實體居所,不過卻達到了「回歸大地」,也能減少傳統喪禮、祭拜造成的環境破壞。

靈柩安葬後由長孫捧著靈位牌隨宗教師返回自宅安置在「公媽桌」 ( 指擺在客廳最重要位置的長方形桌子 ) 。再由宗教師用鹽和米將屋內灑淨,並將左鄰右舍的紅紙條撕下來改貼淨符,返主安靈的程序即告完成。此外,若是採用火化的方式,長孫與宗教師再趕回火葬場與其他家屬會合撿骨。現代新式的火化爐大約一小時至一小時半即可撿骨,通常由火葬場的工作人員將遺骨集中,再由每一位家屬挾一塊靈骨放挾入骨灰罈中,再跟往生者稟告搬新厝 ( 家 ) 。由長孫捧著骨灰罐與禮儀師一起搭車前往靈骨塔,到達目的地後請亡者下車,先將骨灰罐供在靈骨塔的祭拜大廳,再引導家屬拜地藏王菩薩、土地公後再拜亡者,然後再燒完金銀紙。在選定的吉時將骨灰罐安厝在骨灰櫃中,上鎖三拜後整個治喪過程即告完成。

有關後續服務的儀節詳述如下:

一、完墳

指新墳建造完成後由禮儀師選擇適合謝土的吉日良辰,並準備祭品、供品等酬謝后土及祭拜亡者。

二、 作百日

指死亡當天算起第一百天所做的祭祀活動。

(⼀)⼦孫上墳獻花致敬(不必帶供品及⾦銀紙)

(⼆)在家中廳堂神主前,祭拜供品(如除靈時的物品)

(三)部份地區亦有提前做百⽇,即依男兒的⼈數加上長孫,由「百⽇」的⽇數扣除之;也有些地區的習俗則稱,做百⽇的天數,不可以超過逝者的歲數。

三、作對年

逝世⼀週年所做的祭祀,稱「做對年」,連閨年則提前⼀個⽉。⼦孫親友到墓地、家中或利⽤公共場所舉⾏追悼會,稱為「祭禮」(⼜稱⼩祥)。(對年可以舉⾏祭禮:在墓地或適當場所舉⾏。

四、合爐

指將紙製的靈位牌燒掉,將亡者的姓名及生、歿日期寫在祖先牌位上,並將爐內的香灰取一小撮放在祖先香爐中即告完成。


五、土葬撿金(撿骨)

早年從大陸渡海來台的先民在台亡故,若要回葬故鄉,勢必要花費大筆的金錢及人力才能將靈柩運返,因此採取變通的方式,先就地埋葬,數年後再撿骨帶回故鄉安葬。經過時代的變遷,現代大多改成撿骨後,進家族塔或是二次火化後寄存靈骨塔。

1.

打開神明桌燈,上香稟報家中神明祖先家人某某人後事已圓滿後,恢復正常祭拜。

2.

修剪頭髮、指甲,可恢復日常的儀容修整。

3.

若有將牌位請回家中安位,需早晚上香、初一十五拜飯,至對年合爐為止。

4.

家中有新亡尚未對年前,在一年內的節日需提前祭拜新亡(如:過年、清明、端午、中元、重陽等),節日當天在照常祭拜祖先。

5.

第一年需準備蛋糕祭拜生日忌,第二年開始則祭拜忌日。

6.

一年內不參加婚喪喜慶(禮到人不到)。

7.

百日為逝世後的第一百天(逝世當天為第一天),可自行祭拜也可安排宗教師誦經。

8.

對年為逝世後的一週年(以農曆為主,遇閏月也以滿12個月為對年),對年可自行祭拜也可安排宗教師誦經。

9.

對年後則可擇日合爐,對年當天若適宜合爐,則可以同一天進行,若不適宜,需另行擇日。